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24〕6号)文件要求,竹山县妇幼保健院拟申请湖北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
前期,竹山县妇幼保健院对照标准,从依法执业、床位设置、院感管理等七个方面共12条前置要求进行了自查,无违反前置要求情况。根据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的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条件等情况,征询时间10月25日-11月4日。如有问题线索或相关情况请反馈至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719-8117018,邮箱330341594@qq.com。
附件:竹山县妇幼保健院申请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前置要求审查表.doc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