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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安排部署医疗领域价格行为监管工作

日期: 2019-02-01 16:12:00      来源:财务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价格行为,1月30日,市卫生计生委、市物价局联合召开加强医疗领域价格行为监管工作会议。市物价局价格督查检查分局局长李新明,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芳华、总会计师熊国霞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2018年医疗领域价格投诉典型案例,传达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单位要把价格行为监管与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迅速开展自查,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鉴,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要规范诊疗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国家有关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主动排查风险点,逐项制定规范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价格法律实施,持续改善卫计系统行业作风。

  会议要求,全市医疗机构要继续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要做到明码标价。对于自查零报告和价格行为监管专项行动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作为重点检查单位,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市直及驻市各医疗机构、城区各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刘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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