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组织市疾控中心于2025年10月下旬对我市主城区生活饮用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监测项目为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36项常规指标和1项扩展指标,其中微生物指标3项,毒理指标17项,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消毒剂常规指标1项。样品是否合格的判定标准为:每份水样中有1个检测项目不合格即判定该份水样不合格。
本次监测共采集市政供水水样30份,合格30份,样品合格率为100.00%,检测指标1108项次,合格1108项次,检测指标合格率为100.00%。
附件:
1.十堰市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总体情况
2.十堰市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分析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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