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电话:0719-8117000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市卫健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5-03-03 15:38:35      来源:委法规科

2024,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以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为宗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市卫健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用好“五种方式”

1、包容审慎监督执法。全力推进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有效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行政相对人经营行为的负面影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4年共对10件轻微违法案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2、实施应用信用监管。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不同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依法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措施。2024年按计划发起的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4项,其中: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抽取比例为市场主体库信用级别B30%C60%;医疗废物处置抽取比例为市场主体库信用级别C60%D100%;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抽取比例均为市场主体库信用级别A2%B20%C60%D100%。对存在信用问题的市场主体,主动指导服务,帮助其及时进行信用修复,2024年共开展信用修23

3、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依托“湖北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和“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扎实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共完成我市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1个专业共1537家,任务完结率100%;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共有10项,其中牵头发起4项,配合实施6项,任务完结率100%

4、重点热点专项整治。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督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行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专项行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废物专项整治、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合规性审查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卫生健康市场环境。

5、持续提升办案质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221件案卷(行政处罚215件,行政强制6件),逐条整改评查反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共立案备案145件(普通程序60件,简易程序85件),结案115件,无一件因行政处罚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聚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四个落实”

1、落实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建设制度。委聘律师直接参与我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信访案件回复处理、合同审核、信访复查、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依法行政2024年共处理了行政应诉3件、行政复议答复案件4件、检察监督1件、信访回复意见合法性审核52件。

2、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庭审旁听制度。我委所有行政应诉案件均由委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参与旁听,以案释法,以案学法。2024年我委行政应诉案件均组织了旁听庭审。

3、落实“行刑衔接”和“双公示”制度。加强涉企许可信息、处罚信息、信用承诺信息等数据归集,2024年在“湖北省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上传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14条,在“十堰智慧城市诚信建设与惠企便民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涉企行政许可信息505条、行政处罚信息55条,上报信用承诺信息495条,数据上报率达100%。

4、落实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回复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引导市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2024年接待各类电话咨询和群众来访共1220余次,正式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24起,办结124起,回复率100%,当事人满意度100%。

(三)聚焦着力推进全民守法,抓住“三个重点”

1、重点抓好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主线,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常态化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前必学法、重点工作开展前必学法。2024年先后12次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学习。2024年6月组织举办了市直卫健系统法治大讲堂,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法治专题辅导。扎实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和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通过党组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春季党员轮训等,进行集中学习研讨。

2、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抢抓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共同营造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3、重点组织开展以案普法。注重将普法贯穿到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先后组织报送了《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某公司所属的口腔门诊部未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工作室夸大宣传消毒产品疗效案》等2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某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容器内案》等5个传染病防治相关典型案例

(四)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两个持续”

1、持续开展创先争优。积极组织申报营商环境改革试点,2024年十堰市“优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制度”和郧西县“优化入出院流程”两项改革事项被省卫健委确定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试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一证多址”试点改革,减少企业许可证办理次数、缩短办理周期、降低管理成本,已为7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了“一证多址”许可服务。以柔性执法为导向率先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开展行政处罚“三书同达”服务,指导企业主动纠错,精准助力企业修复信用。

2、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进高频事项全省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办理,目前已实现跨域通办事项8项。持续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进“新生儿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扎实开展“信用+政务服务”,对520家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办理”。2024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975件,全程帮办许可事项27件,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5次,群众满意率达100%。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职工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需要不断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主动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二)监督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存在短缺现象,而且整体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具有医学、法学专业背景人员比例偏低,监督执法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法治宣传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目前宣传的传统手段运用较多,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手段还进一步丰富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卫健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结合卫生健康部门行业实际,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融合部署、一体推进,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4年以来共组织召开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4次,组织开展或直接参与法治调研2次,签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文件、请示、报告等400余件,及时听取《关于市区两级疾控中心监督事权调整事宜的汇报》《关于编制<市卫健委执法事项目录>的报告》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带头尊崇宪法法律权威,结合清廉医院建设、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醒督促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铸牢法治思维,从自身做起,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监督工作,积极提出法律建议,推进信访、医疗纠纷化解法治化。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二)严肃打击违法行为。常态化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治、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针对社会热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查处社会舆论反映强烈、市民高度关注的重大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查办重大案件,开展优秀案例评查,探索典型案例发布机制,严格规范和有力监督罚款实施。

(四)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卫生行业节日等普法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等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医能力。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与营商环境有关的政策文件的清理规范,积极组织申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高质量完成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制度,修订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以“四减”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224


主办单位: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箱:syswsjkw@163.com

办公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35号 邮政编码:442000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280号

电话:0719—8117000 传真:0719—8117025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3000002

鄂ICP备06007886号-5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