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组织市疾控中心对十堰市主城区第四季度市政供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监测共采集市政供水水样30份。本次监测项目为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34项常规指标,其中微生物指标3项,毒理指标14项,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消毒剂常规指标1项。样品是否合格的判定标准为,每份水样中1个检测项目不合格即判定该份水样不合格。此次检测水样共30份,合格29份,样品合格率为96.67%,检测指标1001项次,合格1000项次,检测指标合格率为99.90%。
附表:
1.十堰市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总体情况
2.十堰市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分析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