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示范性机构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卫办通〔2022〕55号)要求,十堰市卫健委拟推荐符合条件的3家托育机构参加2023年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用书面材料或电话向十堰市卫健委人口政策科反映(联系人:余洪莉 联系电话:0719-8651807)。公示名单如下:
1、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医养婴幼儿照护中心
2、郧西县金星婴婴向上托育中心
3、郧阳区柳陂小星星幼儿园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