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5年十堰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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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关于印发

《2025年十堰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局,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5年十堰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2025年十堰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5年十堰市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国、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公共卫生建设,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1.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全面完成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应用工作,市、县两级11家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保持实体化运行。加强医防协同,持续做好流感、新冠、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病等传染病防控救治工作,统筹地方病、新发传染病及青少年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多病同防。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综合防控措施,艾滋病抗体筛查率不低于25%,高危人群主动监测完成率不低于90%。持续开展预防接种服务提质行动,做好14岁女生免费HPV疫苗接种行动。强化职业健康危害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

2.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120急救体系建设,有序高效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优化调整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2次以上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活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相关工作。

二、强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

3.全力建设医疗高原高峰。加强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支持市太和医院进入全国医院百强,市人民医院进入全省医院十强,支持国药东风总医院、市中医医院做强品牌。支持市人民医院生殖医学、太和医院呼吸危重症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二级及以上医院“能创尽创、应创尽创”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巡查工作。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城乡联动”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

4.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提升“口子县”综合能力水平。各县(市)选建1-2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副中心,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实现中心卫生院CT配置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服务能力国家标准、规范诊治75种常见病。所有村卫生室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继续实施“千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基本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持续做大做强做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8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健)共体。配合医保部门推动落实对紧密型县域健共体实施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总额预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政策。县域内各医疗机构之间全面实现常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乡镇卫生院医学影像中心覆盖率85%以上,加快建设县域集中审方中心、县域中心药房建成率50%以上。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至少派出3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县乡常驻帮扶。7月,县域医(健)共体下沉医务人员帮扶乡镇卫生院实现全覆盖,推进县级医院向乡镇派出业务骨干担任卫生院副院长。

6.全方位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巩固改善就医体验十条措施成效,出台改善就医体验“新十条”。发挥和扩展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完善市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功能,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市内线上互认、应认尽认。实施人文关怀提升行动,做好老幼残孕等重点人群关爱服务,每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选择1—2个病区开展住院“免陪护”病房试点。持续推进“五病三高共管”家庭医生签约医防融合服务模式。

7.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各地党委、政府医改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推动建立卫健、医保、药监联席会议制度。以“4+1”(编制、价格、薪酬、监管+财政)改革为具体路径,促进“三医”协调发展和治理,加快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8.全力谋划建设重点项目。加快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项目建设,推动经开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早日投入使用,积极筹建市口腔医院。谋划一批医疗设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两重”“两新”项目。

三、坚持全周期服务思想,持续优化医疗健康服务

9.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建立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调度。出台我市《优化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10.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多元发展扩大普惠托位供给,全市婴幼儿照护托位数达到143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深入开展示范创建,规范托育机构服务行为。

11.健全母婴健康保障体系。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三甲复评工作、竹山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高水平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率达到98%以上。继续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助产机构、产前诊断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整治。

12.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综合性老年医学特色医院,全市建强1家老年医疗特色专科的三级医疗机构。推动各县市区医疗机构家庭病床服务实现全覆盖。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各县市区9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至少有1家医院和1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13.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宣讲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和群众性宣传教育。

14.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年至2027年为“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增强儿科服务供给,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提供儿科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儿科服务比例达到90%以上。加强儿科和精神科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拓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推进心理援助热线12356应用,持续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助救治。

15.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中医示范市、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标杆“国医堂”和“中医阁”系列创建。探索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促进中西医互补,推进中医药服务向妇幼、养老等领域融合。全面开展“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加强国家、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建设;以市中医医院为主,建成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月突出一个主题,市级全年开展中医药文化健康夜市活动不少于12次。

16.深入推进健康十堰建设。深化“323”攻坚行动,免费筛查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慢阻肺等慢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163万人次。推进基层胸痛救治单元、卒中防治站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城乡环境整治、控烟禁烟等重点工作。建设市健康教育馆,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传播机制建设,继续举办健康科普大赛,推进健康知识“六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

四、坚持产业链思维,抓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17.突破性发展中药材产业。聚焦“武当七味”,力争新增中药材省级产业化联合体1个、中药材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新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0.2万亩、林下中药材2万亩。支持盘龙国瑞黄连基地成为全省首个符合新版GAP要求的中药材基地,支持“竹溪黄连”等品牌入选中国生态中药材品牌榜。

18.突破性发展生物医药制造产业。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向大健康产品延伸,鼓励发展“武当七味”全产业链利用产品。支持丹江口市打造中国最大的甾体药物全产业链条生产基地。支持房县打造合成生物产业先行区。支持生物医药制造产业实施以节能环保为重点的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

19.推进重点项目投产达产。加快房县神农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张湾区玖博中药饮片加工项目、郧西县中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中药材、生物医药等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项目落地十堰。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0.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疫情风险。统筹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呼吸道传染病应对,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加强医疗资源统筹调配,做好药品、设备保障,有效处置突发疫情。

21.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盯紧生物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安全责任。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我市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零发生。

22.防范化解公立医院经济运行风险。推动政府落实投入保障责任,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稳妥化解长期债务。持续加强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监测、建立健全债务及职工薪酬情况风险预警机制。

23.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6月底前二级医疗机构完成标准化警务室或警务站建设,建设一批示范“平安医院”。学习和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24.防范化解网络舆情风险。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弘扬崇高职业精神,深入宣传卫生健康系统“时代楷模”“最美医生”“最美护士”,传播卫生健康“好声音”。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化能力作风建设

25.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对医院党的建设的指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动党支部设在科室和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创新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

26.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和集中整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持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统筹推进清廉卫健建设,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及不正之风集中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27.加强高素质卫生人才培养。落实系列人才政策,积极引进和留住一批博士、硕士和高技术人才。加强京堰医疗机构和专家对口协作,强化医疗卫生高端人才培养。继续优化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服务。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储备。

28.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系统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开展“信用+政务服务”“信用+分类监管”,以柔性执法为导向开展行政处罚“三书同达”服务,持续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统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专项监管,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9.统筹做好其他工作。抓好计生协会、学会、无偿献血、征兵体检、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档案管理、消防安全、平安创建、对口协作、援疆援外、离退休干部服务、工青妇、国家安全、国防动员、人民防线建设、保密和乡村振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