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武当山特区社会事务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健康统计数据管理,不断提升我市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办通【2019】9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十堰市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地各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十堰市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数据管理,提升统计数据质量,2019年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根据鄂卫办通【2019】9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相关统计法规制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重点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和整改,提升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统计数据管理制度,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管理决策、服务于民生需求,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重点针对八类统计数据实施清理核查,通过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开展共享比对、实施查漏补缺等措施,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死亡人口数据
死亡人口数据是评估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死亡人口数据主要存在统计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信息不共享、信息上报不及时、漏报错报严重等问题。主要清理核查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据上报责任,确保辖区内的死亡人口个案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上报。二是积极协调公安、民政等部门,落实数据共享机制。三是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对部门共享的死亡人口数据,及时开展数据比对核查,重点完善死亡人口数据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主要信息项,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牵头单位:委人口政策科、委疾控科;配合单位:委规划科、委医政科、委中医药管理科、委基层指导科、委妇幼健康科、市疾控中心)
(二)全员人口数据
全员人口数据涵盖全市人口基本信息,是开展全民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全员人口数据主要存在人口信息不全、死亡人口不准、婚姻生育史等信息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错、漏、重项等问题。主要清理核查和整改措施:一是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制定相关管理、开发利用等信息管理规范和数据标准,加快推动信息资源平台体系建设。二是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卫生健康各业务信息系统应与全员人口信息平台对接,能够从全员人口库引用的人口基础信息,不得重复采集;各业务信息系统在应用和服务中产生的相关人口基础信息应提供到全员人口库,并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录入、更新数据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三是完善机制,加强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托湖北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相关部门在婚姻、户籍、死亡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适时共享。四是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定期组织相关调查,对数据质量进行监测考评,对人口基础信息资源进行比对和质量评测。深入开展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牵头单位:委人口政策科;配合单位:委疾控科、委医政科、委基层指导科、委老龄健康科、委妇幼健康科、委中医药管理科、市疾控中心)
(三)电子病历和病案首页数据
电子病历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工具,病案首页数据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审评价的重要数据来源.
电子病历数据存在的问题是:标准规范不统一,没有按照《湖北省全民健康信息标准与规范》建设;部分患者身份无法唯一识别,电子病历数据与全员人口数据、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匹配率不高;可信体系不健全,大部分医疗机构未与国家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系统对接,无法识别诊疗活动中的医师和护士身份;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时间真实性问题和电子签名问题。主要清理核查和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标准应用。按照相关标准完成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系统接入符合性改造。二是推进实名制就医,利用患者身份证号码建立唯一的主索引ID号,关联各类就诊信息。三是夯实可信体系,加快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可信医学数字身份、CA电子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
病案首页数据存在的问题是:病案首页数据中部分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不准确、不完整,数据间存在明显逻辑错误。主要清理核查和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病案首页填写规范的培训工作。二是开展全市病案数据质量核查。三是推进病案首页数据应用,开展医疗费用信息公示、医院评审评价等工作。(牵头单位: 委医政科、委基层指导科、委妇幼健康科、委中医药管理科;配合单位:委规划科、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
(四)预防接种数据
预防接种数据是监测和评价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依据。当前预防接种数据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预防接种相关的疫苗批号、效期、接种部位、疫苗厂家等信息依赖手工录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和产科平台,难以规避录入错误。二是由于现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没有全程追溯功能,难以规避虚假接种针次信息录入。三是狂犬病暴露处置预防接种信息和>7岁人群预防接种信息(主要为第二类疫苗)未能纳入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主要清理核查和整改措施: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即将颁布的《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准确、规范地将预防接种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二是完善现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以疫苗电子监管码为基本要素,建立“全市全人群疫苗全程追溯信息系统”,疫苗从出厂到接种每个环节均需扫描疫苗电子监管码核实疫苗实物与信息系统的一致性,实现疫苗全程可追溯,解决当前疫苗批号、效期、接种部位、疫苗厂家等基本信息手工录入错误问题,并使虚假接种难以存在。三是加强信息系统互通共享,与全员人口、居民健康档案和妇幼保健出生医学证明等数据实时共享,提高新生儿和>7岁人群预防接种建档效率,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同时为全市大健康数据提供准确、可靠的预防接种数据。(牵头单位: 委疾控科;配合单位:委基层指导科、委妇幼健康科、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
(五)妇幼保健数据
妇幼保健信息数据是客观反映妇女儿童健康保障状况,促进妇幼健康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依据。妇幼保健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录入不全,特别是产前检查等服务信息没有如实录入;信息录入错误,没有按实名制要求登记录入信息;相关系统存在重要信息项缺失或重复录入的数据,给居民健康档案关联归集和其他信息系统共享使用造成困难。主要清理核查和整改措施:一是规范信息录入。要认真核实服务对象的有效身份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建议使用身份证读卡器。信息录入人员要加强责任感,杜绝重要信息缺项的情况发生。二是加强质量控制。要开展数据质量控制分析,在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平台上实时监控数据录入情况。三是实现信息共享。强化信息数据标准建设,规范信息平台建设,落实系统整合,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及时向相关平台推送信息,做到数据实时共享。四是加强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定期培训信息采集人员,提高数据录入质量。(牵头单位:委妇幼健康科;配合单位:委基层指导科、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
(六)重点慢性病数据
重点清理核查高血压、I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这三类慢性病统计数据。高血压、1型糖尿病统计数据主要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对人员筛查不到位,服务不规范,上级医疗机构诊断数据与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数据互联互通未做到以身份证号码进行唯一识别,重复建档随访等问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据信息目前主要存在部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主要清理核查和整改措施:一是对数据上报实现过程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进行监测评估。二是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防融合,将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与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打通,实现涵盖诊断、治疗、康复、管理等内容的全周期连续管理。三是加快建设基层卫生省级平台,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唯-识别,实现全市信息共享,防止慢性病患者重复建档随访。四是规范报告病种与登记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录入重性精神疾病,及时清理非报告病种:对录入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各类信息进行甄别核实,确保数据准确.,五是分析利用数据。加强与综治、公安、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信息。对系统中长期没有随访、失访的患者,及时协助辖区民警、综治网格员等人员认真调查,完善流转信息或更新有关信息。(牵头单位:委基层指导科、委疾控科;配合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
(七)居民健康档案数据
居民健康档案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居民健康档案数据主要存在重复建档、多头建档、信息无法共享和动态更新、无效档案和死档较多等问题。主要清理核查和整改措施: -是统一建档索引。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有关要求,将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信息采集的必须要素,确保居民及其家庭健康档案标准统一.编码唯一。二是加强数据比对。充分利用全员人口的比对信息,做好建档人群的查漏补缺,新增人员及时建档,死亡人员及时退档,婚迁人员及时移交,并及时清理重档、死档,建档人群做到不重不漏。三是推进“一数一源”。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逐步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全市跨机构、跨区域的信息共享,通过健康档案信息的唯一身份标识,实现一处采集,多处使用。(牵头单位: 委基层指导科;配合单位:委妇幼健康科、委疾控科、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
(八)相关统计年报数据
主要包括统计年报数据、财务年报数据、医改监测数据等。统计年报数据主要存在漏报、错报的问题。主要清理核查和整改措施是分别开展统计年报数据、财务年报数据、医改监测数据内部核查和相互之间比对核查,通过同类型数据分时间段同比、环比分析,查找并修正异常数据,建立和完善相关控制制度。(统计年报数据由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牵头负责;财务年报数据由委财务科牵头负责;医改监测年报数据由委规划科牵头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
由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分别制定八项数据的清理核查和整改方案,经委数据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印发。委数据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数据质量年启动会议,由牵头单位分别部署数据清理核查和整改工作。
(二)数据清理核查阶段(2019年6—10月)
通过系统查找缺项漏项数据、不同信息系统间数据一致性比对、分时段数据同比环比比对等方法,查找出需要进一步完善核查的数据项,列出问题清单,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应用、谁监管”的原则,分派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核查更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11—12月)
针对清理核查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应的统计报告制度和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建立防范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和相关惩治措施。
(四)总结汇报阶段(2019年12月)
对数据质量年活动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查找问题,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数据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黄剑云和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曹博任组长,其他委领导及市疾控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市疾控中心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调研员高金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委规划科科长龚文举、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党支部书记刘玉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单位均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
(二)创新核查方式
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数据比对, 对多来源信息之间进行适时比对;二是认真开展入户样本核查,对比对出的错误信息及时组织核查;三是切实加强指导评估,强化责任,定期督查,及时通报,严肃追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
市卫生健康委数据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督办会,听取牵头单位对清理核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半年开展一次清理核查工作的随机抽查,检验清理核查效果。
(四)强化沟通协调
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共同推进。好经验好作法及时推广,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