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2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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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1301/2023-44159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10:30:00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文号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25号提案的答复

A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25号提案的答复

朱小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市民政局的会办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1、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2022年,我市组建成立健康知识讲师团,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重阳节和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为载体,在城乡社区广泛开展重点针对老年人的健康咨询、义诊检查和健康教育讲座共计150余场,深受老年群体欢迎。

2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全市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老年人饮食需求,划定供餐类别。将老年营养工作纳入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考核评价内容。探索开展老年营养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推进老年友善医院规范化临床营养管理,改善患者营养状况。

3、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卫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市已为39.76万名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率达82.01%。截至2022年底,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全部做到应签尽签60岁以上老年群体的签约覆盖率达到97.8%。在张湾区、经开区开展信息化试点,打通医疗与公卫系统,提供基础包+中级包做实服务老年人和慢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4、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2022年,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的部署要求,十堰市卫健委通过选取1个城市社区和1个农村行政村先行试点,对65岁以上老年群众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研和问题分类干预及转诊推荐,实现了老年人心理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2025年,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将覆盖所有县(市、区)

(二)全面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

1、积极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专门邀请中国老年医学学会总会会长来我市开展创建标准培训,不断提升完善我市老年友善机构创建标准,细化服务流程。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168家医疗机构成为湖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应建机构的87%

2、建立完善老年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96%。全市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老年人就医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维护老年人在信息时代下的健康权益。

3全力推进安宁疗护国家、省级试点工作。作为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湖北省首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十堰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安宁疗护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等组织体系。依托8家三级医院,示范带领全市综合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积极拓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初步建立“医院-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居家”四位一体的安宁疗护十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20家机构共设置安宁疗护病区19个,床位273张,2022年累计为1500余名终末期患者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三)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点面结合的思路,着力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试点示范,大力推进养中设医” “医中有养”“医养签约”“嵌入式服务模式,多形式实现医养结合服务。截止2022年,全市已登记成立医养结合机构19家,医养签约机构135家。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3580张,其中医疗床位 1156张,养老床位2424张。15家养老院纳入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医疗资源与养老护理实现了无缝对接,极大方便了老年人日常护理、紧急就医。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堰市是湖北省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61.1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320.9万人)的19.03%,较第六次人口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6.4万人,增幅 36.8%,老龄化程度大幅加深,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将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十堰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等文件,率先在省内组建成立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持续加大财力保障,每年将 55%以上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

(二)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紧贴民生需求,加快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机构设施建设。“星级”引领,以市级示范性、综合性、普惠性公办养老机构为蓝本,全面提升机构设施服务内核。政策助航,通过公建民营、城企合作、招商引资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养老机构达164家,全市机构养老床位达到2.81万张,较2020年增加5.6%;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5.9 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6.6%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2年,全市同步开工新建5个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综合型公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

(三)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基本实现 60%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张湾区探索开展了“互联网+养老”服务,武当山、郧阳湖、野人谷等地探索了候鸟式“旅居养老”服务新业态。

(四)老年人福利政策不断完善。我市在省内率先建立高龄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并分批次提高了高龄津贴标准。在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基础上,健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截至2022年12月,全市高龄津贴受益人数6.8万人,全市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7462人。

(五)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按照“四有+X”的模式,即有特殊困难老年人台帐、有关爱联系人、有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有定期探访制度,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网络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到2025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六)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现代传播媒介作用,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向社会大众广泛开展孝亲敬老文化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培育和践行新时代的孝亲敬老理念。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爱老活动,对老年人进行关爱慰问,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政府保基本、社会增供给、市场配资源”的原则,以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释放消费潜能为主线,全力补齐老龄工作短板,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切实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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