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01/2022-300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19日 16:19:3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号

伍启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健康扶贫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健康扶贫办、市卫计委、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商讨,适时调整2018年健康扶贫政策,今年6月底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完善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十政办发【2018】74号)文件。

一是巩固市级统筹成果,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在去年贫困人口人均200元筹集大病慢病补充保险基金的基础上,2018年由县级人民政府继续按贫困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实行市级统筹、分县核算、结余滚存方法进行管理,预计全市筹资不少于2.5亿元。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扣除医院管控外费用,实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含)的,由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兜底报销提高到90%,31种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同时要求强化县级兜底保障。在完成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县级人民政府应整合政策和资金,完善兜底保障,确保达到省定指标要求。

二是建立“四位一体”的健康扶贫政策保障体系,统一平台,形成了全政策融入的工作局面。今年2-3月抓住基本医保更新信息系统的机会,由人社部门牵头,卫计、民政、承办保险公司紧密协作,搭建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四位一体的结算平台,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今年4月18日全省在我市郧西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广我市模式。“一网控、一卡通、一站式、一单清”。“一站式、一单清”基本实现,是涉及人社、民政、卫计、财政政策的整合和重组,实现了由多头管理变“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由多次跑路变为一次办结,极大方便了群众。

三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构建贫困患者合理就医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控费要求,纳入健康扶贫执纪问责督办。对贫困人口住院严把住院指征控制和分级转诊规定。以县为单位将贫困人口住院率控制在20%以内,对超比例住院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医院承担;农村贫困人口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实行转诊审批制度,没有转诊审批的不予报销,县外转诊率不超过10%。调整恢复住院起付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00元,十堰市域内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800元,各级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住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医疗费用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政策外医疗费用规定。县域内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要控制在10%以内,规定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疾病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了高值药品耗材的管理,原则上不能使用进口药品耗材,每例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县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不超过5%,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不超过10%,县域外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15%。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康扶贫执纪问责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四个严控,建立四张清单,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

四是继续实施疾病分类救治、大病集中救治和全面开展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对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核查登记,因病施策,动态管理:对能一次性治愈的,制定诊疗方案,定医院,定主治医生,控制医疗费用,一次性治愈;对慢性病实行维持医疗、康复治疗。在10种大病的基础上,2018将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肺癌、尘肺病纳入救治范围。对年度内罹患大病的贫困人员实行县域内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和单病种控费;对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实现应建尽建,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每年为重点贫困人员开展一次体检,四次随防,开展重大疾病筛查,降低群众患病特别是患大病的机率,防止小病拖成大病、轻伤拖成重疾。各县市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慢性病取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卫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内容。

五是持续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挂县带乡连村对口支援措施,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科建设、人才培训和管理指导,实行重点帮扶、精准帮扶,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重点加加强以人才、技术和重点专科为核心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和一般疑难重症诊疗能力,确保每个县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0年,每个县至少有一个紧密型的医共体。推进心电、放射、检验中心建设,实现乡镇检查、县级诊断、结果互认。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每个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合格乡村医生。

六是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学习省内宜昌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经验,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智慧十堰”建设,制定3-5年建设规划,建设十堰数字化管理平台,成立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研究数据整合方案,打破当前我市信息化建设条块分割的局面,逐步推进包含医疗、公卫数据在内的全市信息数据整合。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互通共享、业务协同的市县乡三级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打通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以“互联网+”强基层,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核心,上联城市三级医院,对下辐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城市优质医疗服务。以“互联网+”利用移动客户端、微信、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为健康咨询、患者反馈、用药指导、健康管理、健康预约服务等提供便利。以“互联网+”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和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将公卫服务与社保卡相结合,服务后刷卡付费,异地就医公卫服务逐步实现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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