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01/2022-3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19日 16:14:34
发布机构
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号

李雪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科学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标准、布局、审批和建设等要求等纳入规划,坚持社区卫生机构公益属性,以政府举办为主和社会力量举办为辅,城区基本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监督管理规范、覆盖全体城市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先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注化、示范机构、提档升级、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等系列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十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社区4家,优秀社区3家,甲A社区8家,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市县每年组织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技能实践培训,网络在线培训等,提高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是理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对市直、区直属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其法人代表、负责人必须是医院正式职工担任,不是医院正式职工的,要采取措施能收回的要尽量收回;不能收回的,要清产核资,采取购买、股份制等形式,明确主体,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独立的法人和负责人。严禁举办医院只收费不管理的行为。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为纽带,加快推进城市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上下联动的纵向“医联体”建设,城区先后建设“医联体”13个,着力实现医疗资源下沉社区,逐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四是落实社区卫生机构职责,加强社区家庭医生签约履约,为社区居民提供同质化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是推进健康十堰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2017年11月,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面启动,下发《十堰市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制订了签约基本服务规范和基础服务包,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实行签约“16免11减”优惠措施。推进家庭生签约以重点人群签约为突破口,以健康管理服务、公卫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建立互联网+签约服务平台,结合健康扶贫、义诊咨询、公卫体检、上门随访等工作开展签约服务。建立帮扶协作机制,加强技术支撑。市太和医院、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等三级医院对口帮扶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专家库为家庭医生提供智力支持。利用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市三级综合医院、二级医院、专科医院分别选派30名、20名、10名医务人员,市区疾控中心选派10名健康管理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组建,构建“签约家庭医生+专家团”,让家庭医生提供服务接地气,面对患者有底气,遇到难题有后援,转诊服务有接应。针对少数社区存在检验、辅检设备不全,计生服务、产前检查、免疫接种功能不全的问题,在设备采购、检验外包、服务移交、资源共享等方式加以解决。形成大医院与社区中心、站“大手拉小手”,社区中心与站协同服务的格局。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末位淘汰机制,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体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给基层松绑增强运行动力,以“互联网+”利用移动客户端、微信、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为健康咨询、患者反馈、用药指导、健康管理、健康预约服务等提供便利。以“互联网+”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和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将公卫服务与社保卡相结合,服务后刷卡付费,异地就医公卫服务逐步实现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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