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大会关于代表建议“即交即办”工作要求,我单位会同民政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和医保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在会期间已经向您进行了汇报,后又经过多次调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现向您答复如下:
一、目前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一)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16〕133号),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十堰城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三年规划》、《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十卫发〔2021〕38号)等文件。
1、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衔接。一是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规范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成立医养结合机构17家,现有工作人员1265人,其中医疗卫生服务人员885人,养老服务人员380人。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3580张,其中医疗床位1156张,养老床位2424张。二是深化医养签约合作。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支持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合作机制。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签约服务118对,医疗机构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签约服务730对。三是合理规划设置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市县分级统筹,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着眼农村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苑统筹规划,毗邻建设。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同等床位运营补贴政策,对非营利养老机构,按照实际床位设置数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新建机构按1500元发放,自有或租赁房屋改扩建的,每张床位按1000元发放。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提高机构运营能力。为缓解医养结合机构资金压力,提高运营能力,全市范围内医养结合机构与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收住失能对象的床位运营补贴标准,由1200元每年每床提高到1500元每年每床。2020年,为符合条件的市城区医养结合机构发放运营补贴77万余元。
2、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一是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和环境,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养老机构内举办医疗机构已实行备案制管理,放宽事前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照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
3、扎实推进医养结合机构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编制实施了十堰市城区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三年规划,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十堰城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三年规划》,确定十堰市西苑医院老年养护院和东风中医院老年养护院为试点,实施了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套完善、健康护理团队的配备、重点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和医疗康复服务,近几年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17.88万元,已落实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100万元,开设医养结合床位352张,累计提供服务4000余人次。二是十堰市老年人养护中心项目即将投入运营。市人民医院承接的十堰市老年人养护中心项目,占地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拥有养老床位579张,医疗床位100张,总投入近2亿元。三是太和医院武当山院区正式开业。2019年12月,十堰市太和医院武当山院区项目落成开业,占地面积近300亩,开设病床600张,院区设置健康管理中心、抗衰老中心、康复医学科、全科医学科、女性肿瘤外科等30多个科室,立足打造十堰市旅游康养高地战略,着力发展高端康养服务。四是国药东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也将发展医养结合、康业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老年医学、护理学、康复医学、健康管理、慢病管理、营养学等重点学科。投入3亿元的康养项目也将落地。国药东风花果医院老年医学科成为省级重点专科,成为湖北省首家老年友善医院,投资3980万元的康养大楼今年将投入运行,开放床位200余张,着力打造国药东风老年病医院、国药集团康养产业示范基地、老年照护师培训基地。
(二)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与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申报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关于转发<湖北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等系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
1、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重点宣传《老年健康20条》,内容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2、加强预防保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以老年人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检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
3、加强疾病诊治。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病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全市开设老年病科、康复科或治未病科室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19家,开设老年病科、康复科或治未病科室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9家。全市25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20家,占比达80%。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
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业提供便利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4、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部分医疗资源闲置的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5、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失智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各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
6、加强安宁疗护服务。开展安宁疗护国家级试点工作,依托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疗、国药东风总医院,通过医联体大力开展安宁疗护体系建设,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制订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出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安宁疗护(医养结合)服务收费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公立(非营利性)、非公立(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涉及医养结合的中西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明确规定了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二、存在问题
一是医养结合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前期投入大,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服务机补贴标准太低,难以维持收支平衡。二是现有医保政策难以对医养结合机构形成有力支持。目前,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普遍开通了医保,但用的是医疗机构本身的医保份额。三是安宁疗护服务供给不足,对医保资金和患者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四是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匮乏,执业医护人才不愿从事医养结合工作。转岗率高,入职率低。护理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差、社会地位低,存在招不来、留不住、文化少、年龄大、流动性强、持证上岗率低等问题。五是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缺乏有效探索。家庭病床服务风险较大,容易造成医患纠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敢、不愿从事家庭病床服务。六是社区医养结合机构用地和设施建设严重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将医养结合机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解决养老服务问题,养是基础,医是保障。建议我市今后发展养老服务业重点扶持规模化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改造)补助经费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发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项目补助经费。建议我市量力建立医养结合财政经费保障体制,适时建立医养产业发展基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医养结合事业产业。同时要落实养老和医养结合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经费,提高工作人员工资等待遇,保证职称晋升等,使他们愿意来,留得住。
二是将医保资金重点向医养结合服务倾斜。老年人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依赖性强,特别是失能、失智、综合征和疾病终末期患者对医疗保障需求尤为迫切,也极为特殊,以常规性住院及医保报销标准来衡量,对这一特殊群体来讲,明显有失公平。国家政策引导老年患者从三级医疗机构向医养结合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转移,有利于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医保资金的过度使用。建议出台鼓励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提高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民办医疗机构向上述接续性机构转型发展的积极性,合理分配重症疾病诊疗与慢病接续管理的医疗份额,有效避免普通疾病挤占重症疾病诊疗机构医疗资源的现象。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建议医保资金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患者予以特殊倾斜,重点为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老年健康服务型医疗机构提供医保支持政策,对需要康复、护理的老年患者放宽住院时间限制和住院频次限制,鼓励以常规性低收费治疗代替创伤性高收费治疗。建议参照《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按床日付费办法(试行)》,将床位、护理、诊疗、药品、检查、治疗、材料等费用按病种确定日付费标准。
三是重点发展安宁疗护学科。临终患者家属不惜代价全力抢救的作法,并不一定符合当事人不留遗憾安详离世的愿景,面对死亡,患者和家属都需要专业的服务和有效的辅导。由于是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最短板问题和临终患者难以有效表达又存在迫切需求的新兴学科,发展安宁疗护是国家确定的重点发展方向,也是我市必须完成的重点任务。建议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牵头,卫健、医保、民政、财政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探索安宁疗护有效路径,并在全市推开,为国家创造可供借鉴的试点经验。建议学习吉林长春市、四川德阳市等地的经验,按照单病种定额结算或日付费的模式,尽快出台和落实疾病终末期患者安宁疗护项目的试点政策,有效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议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扶持培训机构开展医养结合人才培训的形式,分批次轮训(代培)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医护及护理员人才队伍,实现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是探索开展社区医养结合与家庭病床服务。建议采取试点培育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家庭病床服务和医养结合居家服务模式,优先保障散居特困供养对象老年人、双低家庭中半失能或失能老人、双低家庭中80周岁或以上高龄老人、散居失能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中的老人等5类政府兜底服务重点困难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长期患有慢性疾病的、行动不便的或确有困难的60周岁或以上的老年人。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