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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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1301/2017-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

  根据省医改办统一要求,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于7月31日全面启动,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421日下午,市医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城市公立院综合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刘运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务民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市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剑云传达了2017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介绍了外出考察学习襄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经验,并对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特区医改办,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十堰城区1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黄剑云副主席主要根据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考察学习襄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情况,结合十堰实际,对我市近期医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重大的民生和民心工程,改革将以破除以药养医为突破口,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薪酬、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当前要重点做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基线调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测算及财政补偿方案制定等工作。他要求,市医改办要争取在6月底前将《改革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市物价、财政等部门分别在520日前完成基线调查,6月底前完成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测算,并做好《价格调整方案》和《财政补偿方案》的制定,报市政府研究。市人社、卫计部门要分别做好与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的衔接,政策宣传培训和网络调试等工作,确保731日取消药品加成,启动综合改革。 

  刘运梅副市长在讲话中强调,今年医改要以推进“五项制度建设”(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抓好“十项重点工作”(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取消药品加成、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不等不靠,扎实推进。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实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全面覆盖;三是要突出做好基线调查工作,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财政补偿政策制定奠定基础;四是建立高效医改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重大问题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有必要时采取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