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十堰市卫生计生系统脱贫攻坚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301/2016-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07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

关于成立十堰市卫生计生系统脱贫攻坚医疗救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通知》(十办文【2015】4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好医疗救助扶贫工作有关职责,决定成立医疗救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剑云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计委主任

  王洪林 市卫计委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传新 市卫计委副主任

  副组长:曹 勇 市卫计委党委副书记

  郑化海 市卫计委纪委书记

  王祖珍 市卫计委副主任

  高金龙 市卫计委副主任

  严 彬 市卫计委副主任

  张芳华 市卫计委副主任

  尹俊英 市卫计委工会主席

  成 员:罗 杰 市太和医院院长

  钟 森 市人民医院院长

  何宏生 东风总医院院长

  殷义选 市中医医院院长

  刘振伟 市西苑医院院长

  程时秀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作军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朱少铭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张 勇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委书记

  罗启华 市卫生计生委东风分局局长

  刘益国 市铁路医院院长

  明邦余 市中心血站站长

  姚道华 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

  周 军 市麻风防治中心主任

  刘家敏 市急救中心主任

  张建明 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站长

  刘玉勇 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胡万保 东风公司花果医院院长

  许安荣 东风公司茅箭医院院长

  徐周明 汉江集团汉江医院院长

  赵大林 丹江口市卫计局局长

  李 燕 郧西县卫计局局长

  黄 勤 竹山县卫计局局长

  刘启德 竹溪县卫计局局长

  卢启辉 房县卫计局局长

  赵 华 郧阳区卫计局局长

  刘清芳 茅箭区卫计局局长

  孟德华 张湾区卫计局局长

  翁端胜 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党委书记

  雷大海 武当山特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传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郭公孙、周小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医疗卫生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措施,落实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医疗脱贫各项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定期总结报送医疗扶贫工作进度,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委机关各科室职责

  农合办负责完善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措施,落实对贫困人口的新农合倾斜政策和疾病应急救助;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

  医政科负责组织市直及驻市医疗单位帮建贫困地区基层卫生建设,组织万名医师下基层活动,组织落实贫困人口纳入医疗费用减免;协调做好市直及驻市医疗单位驻点贫困村的医疗扶贫工作。

  基层卫生科负责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薄弱乡镇卫生院和重点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扶贫措施。

  妇幼科负责组织管理贫困地区母婴保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两癌”筛查和孕前优生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疾控科负责提高贫困地区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实施贫困人口中患有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免费救治。

  规划信息科负责向上争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加快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

  人事科负责落实对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养和帮扶计划,市直及驻市医疗单位医疗卫生人员晋升下派服务、“三支一扶”支医、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等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

  基层指导科负责指导和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

  家庭发展科负责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

  监察室负责制定督办考核方案,对领导小组部署的医疗扶贫措施和系统内各责任单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追责问责。

  宣传科负责对医疗扶贫帮扶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医疗扶贫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

  (四)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按照《十堰市脱贫攻坚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