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301/2015-002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5年07月21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

 

十堰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实现“服务优质、管理有效”的工作目标,按照年初工作要点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年活动”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落实有效管理”的原则,着力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年活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有效联系率达到85%以上,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85%以上,出生性别比力争继续下降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更加完善,流动人口协会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更加健全,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三、活动内容

(一)全力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全覆盖在推进均等化过程中,抓好“三大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工作推进机制建设建立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均等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均等化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建立服务实现机制以全员信息库为基础,建立目标人群搜索制度,以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服务阵地,实行“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将均等化工作纳入卫生计生目标考核,纳入计划生育年度目标责任制“三线”考核,兑现奖惩。

(二)广泛开展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活动。依法落实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咨询、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访、投诉案件及时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网上办证率,为办证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三)实施对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关怀关爱活动。开展对流动人口、农民工家庭的结对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结对帮扶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尽力帮助流出人口解决家庭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四)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积极发挥协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协助服务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等工作。

(五)切实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使用效率。发挥信息引领作用,继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流程再造。一是要整合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建立完善依托基层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及时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完善相关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基层卫计部门坚持每个工作日按时登录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处理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提交率、反馈率和及时率。二是落实便民办证服务深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在省内取消纸质婚育证明的同时,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办证,切实简化流动人口办事、办证程序。三是要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和分析工作,开展政策研究,为党委政府制定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阶段步骤

(一)组织启动阶段(2015年4月)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5月至9月)

1.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查找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全面启动实施,强化措施落实。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3.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工作的动态指导和检查,采取“回头看”的办法,查漏补缺。

(三)验收表彰阶段(2015年12月底前)

11月底前,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成绩,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科学部署,积极开展服务年活动。要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年活动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落实、抓到位、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