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索引号
011081301/2015-002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5年07月21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

  2015年是全市卫生应急“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应急能力迈向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区为中心,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载体, 以规范化管理为准绳,全面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1、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点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事件防范工作,继续发挥联防联控作用抓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应对和H7N9疫情防控,落实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实现处置率100%的目标,不出现因处置不当而发生事件升级的现象。
  2、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完善部门间合作机制,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
  3、完成各项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任务。
  二、推进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
  1、开展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在巩固卫生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将按照省级示范县区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组织市级评审及申报推荐,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以创促建,切实提升基层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2、不断完善和规范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内设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疾控机构有独立卫生应急管理科室和专职人员、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调整卫生应急组织领导机构,调整充实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要按照省里统一安排,大力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市级五年内未修订的卫生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印发,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相应对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和修订,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1、规范卫生应急队伍管理。一是完成全市卫生应急队伍的建档立制和信息化管理。二是调整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卫生应急专家库成员和卫生应急队伍。三是各级卫生应急队员统一装备,制作标准化使用手册,通过培训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2、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抓手,开展针对性的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卫生应急队伍处置能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制定本辖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演练计划,对卫生应急管理队伍、处置队伍及专家队伍进行培训,并加强培训考核。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开展全员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各级各单位全年培训达2次以上。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疾控机构、120急救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组织或参加2次以上专业或综合应急演练。
  3、配合省卫生应急办建设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十堰分库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制定印发全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确定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目录和标准。全市各级应急物资定点储备单位要及时更新、补足各类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各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要完善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
  四、提升卫生应急监测预警能力
  1、继续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疾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安排人员监测分析舆情,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
  2、继续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在市、县开展月度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联合多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会商和年度总结评估,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方法,加强风险评估结果运用。
  3、继续深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坚持开展春秋两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含高校)和托幼机构推广学校风险管理手册,按标准全面实施风险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五、深化卫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
  1、与畜牧、林业、出入境等部门加强传染病联防联控,与交通、公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协作,与红十字会加强突发事件社会心理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与民政部门自然灾害信息通报机制以及与气象部门极端天气预警通报机制。
  2、加强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开展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路政人员的急救知识培训。
  3、配合民政、地震、安监、公安、水利等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反恐维稳、防汛抗旱等工作。
  六、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
  1、按照国家《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湖北省院前急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十堰市120急救体系建设标准与工作规范》等急救工作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全市120急救行业规范化管理,防止急救纠纷,杜绝120事故。
  2、完善全市120急救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各级急救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
  七、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120急救常识进社会活动,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控制、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公众的卫生应急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八、做好全市卫生应急“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开展卫生应急“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做好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全市卫生应急事业可持续发展。
  九、开展卫生应急目标管理考核
  市卫生计生委将卫生应急工作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市区和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卫生应急工作情况进行督办督查,确保完成年度卫生应急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