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卫健委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11081301/2021-0612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17:30:28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卫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十堰市卫健委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卫健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十堰市卫健委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十堰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市内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在全市召开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省中医药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12、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十堰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十堰市卫健委由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原老龄委合并组建,有机关及下属18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家即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家分别是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十堰市计生协会;公立医院6家分别是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市西苑医院、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铁路医院;事业单位10家分别是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十堰麻防中心、市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市药具站、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减少了2个单位分别是市卫计委东风卫生局和东风卫生监督所,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堰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市卫计委东风卫生局的行政职能回归市卫健委机关,这两个单位已被撤销。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卫健系统2019年收入总计526676.58万元,支出总计526676.58万元。

二、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卫健系统2019年收入合计52299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31.2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4.7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751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35%;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事业收入471830.6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0.21%;其他收入8715.5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67%。

2019年收入比2018年收入增长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增长,同时比2018年多了政府性基金的收入。

三、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卫健系统2019年支出合计49826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321.6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3.79%(其中:人员支出180233.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6.17%,日常公用支出287087.8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7.62%);项目支出30943.6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21%。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卫健系统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5760.61万元,支出45760.6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87.78万元,提高24.44%,支出增加8987.78万元,提高24.44%。主要原因是医院的政府债券增加了。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卫健系统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507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73.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01%;科学技术(类)支出40.43万元,占总支出的0.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8.12万元,占总支出的2.07%;卫生健康(类)支出23843.26万元,占总支出的95.09%;住房保障(类)支出668.41万元,占总支出的2.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十堰市卫健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是市卫生监督局的五城联创专项经费支出,年初无预算,主要是因为此经费为五城联创考核奖励。

科学技术类支出40.43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用于科研项目的支出,年初无预算是由于此项经费需经各单位立项后,再由财政追加相关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下达340.35万元,支出决算518.12万元,决算金额大于预算金额,主要是因为与原老龄委合并后,部分原老龄委项目支出列入本科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下达18483.74万元,支出决算23843.26万元。主要是委机关和二级单位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和部分项目支出,决算金额大于预算金额,主要是因为有部分中央和省专款未纳入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下达1018.01万元,支出决算668.41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决算金额小于预算金额,主要是因为市妇幼保健院年初批复的住房公积金预算是511万元,其中146万元是财政资金,剩下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弥补。

六、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卫健系统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1.89万元,年初预算为49.26万元,完成预算的24.14%。与2018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14.25万元,下降54.51%。

1、因公出国费1.84万元。2019年共1人次出国,根据省卫健委安排,派员赴台湾进行传统中医药交流。因年初无出国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3.72万元。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5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6.46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各单位加强了经费支出管理。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

3、公务接待费3.91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116批次,共652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6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4.0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十堰市卫健系统切实践行勤廉节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采取措施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4.2 万元,降低33.89%。比2018年减少53.84万元,降低19.46%。主要原因是:十堰市卫健委机关、十堰市卫生监督局和十堰市计生协会按照中央关于压缩机关运行成本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各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堰市卫健系统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6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十堰市卫健系统共有车辆100辆,其中:主要领导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其他用车4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07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十堰市卫健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2个,资金981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项目都能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少数项目完成了部分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十堰市卫健系统整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较好的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卫生健康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附件:2019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调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调解回访率达到100%;二是协议执行率达到100%;三是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预算经费有限,对社会的宣传不够,广大百姓对医疗纠纷依法维权的途径、方法了解有限。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公众的认知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度医调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绩效评价开展以来,对十堰市卫健系统进一步加强整体及项目支出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市卫健系统各单位更加严格控制项目经费的使用,杜绝挪用和挤占行为,严把经费支出审核,促进资金支出合理规范,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2020年拟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市卫健委(汇总)
附件:附件2:医调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附件: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公开版)